警方今晨通知韩国驻华使馆
2023-05-15
5月15日最新消息:据韩联社报道,孙准浩自5月12日起处于“刑事拘留”状态,已经持续了第四天。
韩联社指出,由于是沈阳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孙准浩从其在山东省的住所被转移至当地。沈阳市公安局从5月12日开始对孙准浩实施刑事拘留措施。
消息人士表示,在5月15日,公安机关已经向韩国驻辽宁省领事馆通报了关于孙准浩被刑事拘留的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可以先行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七种情形包括:(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二)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其犯罪;(三)在其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潜逃的;(五)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与他人串供;(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