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源案罚则与伤情鉴定关联性分析
2022-01-19
近日,前山东泰山足球队球员成源因涉嫌殴打他人而被济南警方行政处罚。对此,律师雷佳茂在其个人微博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雷佳茂在微博上表示:“踢球不出名,打人天下知……以前可能很多人都不认识这位球员,现在很多人可能都认识了,这确实是讽刺和悲哀。”
他解释说,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罚结果通常与伤情鉴定密切相关。如果鉴定为轻伤或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刑事处罚;如果是轻微伤或者未达到轻微伤的程度,则是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若构成故意伤害罪,量刑分为三个档次:一是致人轻伤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二是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是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而如果是行政处罚,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通常会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到五百元罚款。如果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六十岁以上的人;多次或一次同时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况,则处罚将更为严厉,可能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的拘留和五百至一千元的罚款。
雷佳茂提醒大家:“冲动是魔鬼,如果不学会克制与理性,没有善良与温存,很容易出事。人一定要有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他人。”
[相关报道]济南公安局:成源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行政处罚拘留十日处罚款五百元